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词条
2023-11-26 15:07:04 阅读(43066)
一、历届主席简介
冯理达教授 冯理达教授是我国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和新中国第一任卫生部部长李德全的长女,历任全国政协第八、九、十届委员、常委,海军总医院副院长等职,是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活动的创立者及首任主席。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学习的楷模。
Professor Feng Lida is the eldest daughter of Feng Yuxiang, the famous patriotic general of China, and Li Dequan, the first Minister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e has served as the eighth, ninth and tenth member of CPPCC National Committee and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Navy General Hospital. She is the founder and first chairman of International Forum for Health, Fitness and Longevity. An outstanding member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 model for the whole Party, army and people to learn from.
伍绍祖先生 歷任中共中央第十二、十叁、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国家体委主任、党组书记和首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组委会第二任主席。
Mr. Wu Shaozu, served as the 12th, 13th, 14th and 15th Central Committee member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Standing Committee member of the 10th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PPCC, the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ocial and Legal Committee; the political committee member of the National 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Committee, the secretary of the Party Committee, and the director of the State Sports Commission. Secretary of the Party Group and the first secretary of the State Sports General Administration and party secretary; the deputy secretary of the Work Committee of the Departments Under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The second chairman of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of International Forum for Health, Fitness and Longevity.
黄睛宜女士 歷任中国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保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中共中央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组委会第叁任主席。现任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名誉主席。
Ms. Huang Qingyi, served as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He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inister of the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Deputy Secretary of the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Deputy Director of the Organization Department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Deputy Director of the Central Health Care Committee, Secretary of the Party Group of the 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 First Secretary of the Secretariat, Women of the State Council Deputy Director of the Children's Work Committee,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ocial and Legal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Alternate member of the 15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member of the 16th and 17th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third chairman of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of International Forum for Health, Fitness and Longevity. She is currently the honorary chairman of the Forum.
郭周礼先生 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主席,第十二届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博览会暨第叁届世界大健康运动会组委会主席,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主席,世界大健康产业联盟主席,香港日报集团董事局主席,高级记者。
Mr. Guo Zhouli, the Chairman of International Forum for Health, Fitness and Longevity, the Chairman of The 12th International Health and Longevity Forum & Health Industry Expo and the Third Session of World Comprehensive Health Sports Meeting, the Chairman of International Forum for Health, Fitness and Longevity, the Chairman of the World Comprehensive Health Sports Meeting alliance,the Chairman of World Health Industry Union of Big,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the Hong Kong Daily Group, senior reporter.
二、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
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由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和业内资深专家共同创建,致力于推动新兴健康产业的良性发展,以达到为人们创建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健康生活的最终目标。联盟作为健康产业创新模式设计专家、健康产业项目一体化解决方案订制实施专家、国际健康产业资源整合专家,在对健康产业的理解、研究与创新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新的高度、深度与广度。
国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博览会暨首届大健康运动会,是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实施以来,由世联盟首次举办的发展繁荣大健康事业盛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站位,以一带一路为牵引,以传播交流健康养生文化为根本任务,服务囯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继往开来,总结十年成果,部署第二个十年任务。大会期间,召开囯际健康健美长寿论坛理事会和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理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通过《澳门承诺》,阐明发展繁荣大健康事业的新方略新主张。
高度:国际高度——引入国际健康产业发展理念及实践经验
政治高度——拥有中国卫计委、民政部及国际人口老龄化长寿化专家委员会等政府部门资深专家
经济高度——拥有具有国际上市公司管理经验的专家团队
深度:近30年国内外健康产业实践及研究经验
广度:横跨医疗、养老、健康地产、运营管理、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丰富经验
联盟宗旨
引入国际健康产业的先进理念,利用联盟在国际和中国的优势资源,打造国际健康产业服务平台,实现对中国健康产业市场有序、可持续的拓展开发,达到为人们创建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健康生活的最终目标。
联盟目标
▪运用自身强大的国内外专业网络,整合国内外健康产业中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技术、咨询、规划设计等优势资源,创建高品质中国健康产业的服务平台。
▪引入国际健康产业的创新理念和技术,促进新兴健康产业相关标准、法规的制定及完善,引导健康产业的规范性和良性发展。
▪提供集投资、决策、建设、服务、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整体化解决方案。
三、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为WORLD BIG HEALTH SPORT UNION。总部设在中国香港。
第二条 本联盟的宗旨是发展繁荣大健康文化事业,促进一切有利于和有益于人类健康健美长寿文化活动的开展。中心任务是整合世界大健康文化资源,集中力量举办好一年一度的世界大健康运动会,将奥运会、洲际运动会、地区和行业运动会等竞技运动会比赛项目以外的、具有强身健体功能作用的活动囊括其中,把深藏于民间、流传于市井、喜闻乐见、潜力无限、广受群众喜爱的健身养生方式方法挖掘出来,传承下来,展示出来,推广开来,共享优秀健康健美长寿成果,造福世界民众。
本联盟所有创办发起单位必须签订联盟章程协议,同意接受章程的约束,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力。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 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的主要业务范围为,以举办大健康运动会为平台载体,构建一种新型的与竞技体育规则和模式有所不同的、又与强身健体目标完全一致的、倡导大众化的、汇集各国家各民族健康健美长寿文化为一体的文化传播交流平台。搭建产学研平台;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者联合产品开发中心;与官方、国内外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在健康养生文化方面的合作交流沟通;人才培训、健康知识教育服务等。
第四条 具体业务活动包括:
(一)大健康运动从广大义上包括体育运动、精神修养、心理健康、生理健复、社会文明、环境优美、道德高尚、天人合一等等。从狭义上包括,人类创造的一切有利和有益于健康健美长寿活动的功法技法方法,包括体育、舞蹈、医学、气功、武术、太极等等诸多方面。创造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繁荣大健康文化的环境,形成联盟成员之间的品牌互动、联合开发、合作经营、资源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联盟内外资源互补共享和深度有效合作,建立联盟成员合作平台;
(二)举办学术论坛、专题研讨会、产品博览会等,搭建会员交流平台,为会员提供创意与健康产业相关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建立网站、举办刊物、出版研究报告等形式,为社会提供非盈利性的产业数据和信息服务;
(四)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发布产业调查报告,通过公益性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产业信息的机会,让社会公众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增进社会公众对不同产业发展的正确、理性评价;
(五)接受会员和政府委托,作为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服务评价,为会员提供机构绩效考核等非盈利性顾问咨询服务;
(六)为会员企业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提供专业性、非盈利性咨询服务。
(七)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平台,围绕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针对各联盟成员在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不同优势,有序组织、协调联盟成员完成创意与健康产业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八)搭建世界健康国际网络和世界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世界健康产权交易融资平台、世界健康产业发展中介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世界健康产业机构发展,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使之成为文化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本联盟会员种类
世界大健康运动联盟会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非盈利会员,主要吸收有志于从事世界大健康产业的非赢利性组织,包括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社团、政府机构等非盈利性组织;二是盈利性会员,主要是世界大健康产业的研发单位、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
非盈利性会员参加本联盟,需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经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非盈利性会员不需要缴纳会员费用;盈利性会员单位的入会程序,需由该团体(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或个人)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以网上签字),由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盈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会员费用。
联盟会员同时分为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所有个人会员均属于盈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联盟章程;
(二) 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 在世界大健康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工作成果;
(四)积极参加本联盟活动,能够完成联盟成员一致同意实施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
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在联盟章程签字盖章同意;
(二) 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盈利性会员完成本联盟会员费的缴纳;
(四)由联盟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会员证包括非盈利性会员证和盈利性会员证。
第八条 联盟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三) 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加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第九条 联盟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联盟决议;
(二)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四)盈利性组织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联盟会员有义务自愿参与联合研发中心、联合产品研发中心的发起与建设,同时有义务以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方式,为本联盟的公共平台提供公共运作资金和技术资源,以保证联盟公共平台的不断壮大发展。涉及到会员为本联盟贡献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数量与比例事宜,由本联盟理事会讨论,以事理会决议的方式公布,并由贡献相关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会员单位与联盟签订捐助贡献协议正式确定。
(七)保护本联盟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参与从事危害本联盟权益的活动。联盟会员在退出联盟后的五年内,不得以从本联盟获取的商业机密、创意设计、技术诀窍、专利知识谋求商业利益,也不得将本联盟的商业机密、技术诀窍、专利知识泄露给联盟以外的机构。违反本章程者,联盟有权力诉诸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 联盟会员退出时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盈利性会员超过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费;非盈利性会员超过一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联盟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严重侵害其他会员权益的,由联盟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大会,联盟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项;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联盟会员大会须有2 / 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两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本团体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联盟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批准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 / 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 / 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本团体理事人数超过50名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 / 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 / 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 / 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理事会最高领导为理事会主席,由联盟机构会员负责人轮流担任,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
第二十三条 本联盟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
(二)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联盟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者;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主席每任任期为五年。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可以长期担任。
第二十五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本联盟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联盟主席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联盟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会员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国家许可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性收入;
(五) 利息;
(六) 国家法律许可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五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法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需经法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在章程上签字同意,以会员协议的方式形成。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法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由联盟理事会组成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财产,经会员大会表决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8年 4月 20 日由所有发起创办单位签字盖章同意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联盟团体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所有发起创办单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