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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灵活用工平台经济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高质量发展路径

2024-06-06 08:40:58 阅读(934)

「导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作者/张妍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当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由现代信息网络和通信技术驱动的新型灵活就业已成为重要的新就业形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多,形成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的增长点。由于灵活用工潜力巨大,解决了传统企业招工难、人力成本高的问题,故服务于该模式的平台业态也在这几年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天津、北京、湖南、河南、江苏、海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广西等十多个省市建立了灵活用工平台,走上了日益规范且迅猛发展的道路。

一、我国灵活用工平台经济发展现状

1.数字经济发展使新型灵活就业呈爆发趋势

当前,互联网灵活用工和零工服务平台,作为平台经济的代表,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创新载体和数字经济时代的新业态。与传统灵活就业不同,新型灵活就业主要集中在与数字经济紧密结合的各个行业中,电子竞技员、网络主播、人工智能科技人才三类可谓是高热度职业。2023年全国总工会发布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显示,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8400万人。据阿里研究院预测,2036年我国新型灵活就业者可能达到4亿人的规模。另外,灵活用工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22年中国灵活用工市场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34.9%,创近5年来新高。2023年,灵活用工市场规模预计增加至1.4万亿元,成为一些省份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和税收来源。而且,未来5-10年我国灵活就业市场规模增速有望维持在20%以上。

2.数字经济进一步拓宽了灵活就业渠道

数字技术和平台经济催生了一系列新就业形态,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一方面,用工企业通过搭建平台,实现内部和外部数据的高效互联互通,推动用人模式的多样化和灵活化,创造出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就业打破岗位的时空限制,脱离单位的就业人员逐渐增多。比如,微信公众号撰稿人或小程序开发者不再具有稳定的工作地点,他们中的很多人同时具有多项兼职,成为“斜杠青年”。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年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显示,18.6%应届高校毕业生选择了自由职业。

而且,数字技术在县乡地区催生了一系列灵活就业新岗位,为县乡女性的灵活就业带来更多可能。以短视频行业为例,2021年,抖音女性电商创作者数量同比增长41%,其中24岁至40岁的中青年女性成为主力,女性乡村内容创作者数量增长超71%。目前,女性灵活就业人数快速增长。2022年,女性通过数字平台就业的人数超过3800万人。据测算,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吸纳女性就业人数将达到1.2亿人。

3.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

首先,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来看,我国正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范围,在重庆等6个首批试点城市基础上增加济南、武汉、青岛等7个试点城市,助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截至2023年末,13个试点城市有49.3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末增长124.10%。其次,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情况来看,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正在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涵盖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等7家平台企业。

采取按单缴费的方式,劳动者不缴费,由平台企业按照上月订单量申报缴费。最后,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职工医疗保险情况来看,比如上海已经在2023年出台并实施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消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可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为灵活就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4.服务于灵活用工的平台业态也迎来了发展的新风口

灵活用工平台是为灵活就业提供业务分包、收入结算、税款代缴、保险保障等服务的专业平台,近年来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以灵活用工平台的头部企业云账户为例,2017年-2022年间,公司收入从8.75亿元上涨至974亿元,五年时间上涨了100倍之多。而为了实现营收千亿的目标,百度用了18年,京东用了16年时间。可以说,灵活用工平台的建立为人力资源公司带来了一个重大的蜕变的机遇。另外,灵活用工平台的建立可以带来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三方共赢,为地方政府带来大量财政税收。以云账户为例,2021年,云账户以33.66亿元的纳税金额,位列天津民营企业榜首;2022年,纳税金额涨至62.55亿元。再比如,好活(贵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实现营业收入44.99亿,纳税2.56亿,荣获贵州省大数据百强引领企业等称号。

二、我国灵活用工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报告《世界就业和社会展望:2023年趋势》显示, 2022 年, 全球就业市场中有19.61亿人从事非标准就业, 占比为58.4%,超过了一半。但是,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渗透率不足10%,处于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出台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灵活用工平台政策,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1.灵活就业尚未成为我国就业市场的主要趋势

目前,我国虽然有一些劳动者出于工作自由、时间自由、收入不设上限等有利因素而主动选择灵活就业,但是更多的劳动者是因为难以获得标准就业机会而被动选择的。而且,工作时间和地点相对灵活、劳动关系非标准化的特点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工作时间界限,灵活用工群体工作时长要明显高于全职工作者。数据显示,38.9%的灵活就业人员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很多外卖员“早十晚十”更是工作常态。

2.以灵活就业模式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需要日益紧迫

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减少从总量和结构上都对企业用工带来挑战。从总量上看,我国适龄劳动人口总数从2016年的10.1亿人降至2020年的9.7亿人,减少了4000万人。从结构上看,我国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人才缺口持续扩大,预计到 2025 年缺口接近 3000 万人。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16-2020 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10.8%上升至13.5%,未来这一比例将继续上升。适龄劳动人口总量减少,长期来看会推动企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2016-2020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人均年薪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另外,劳动人口总量减少会导致用工方招聘合适人员难度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显著。部分用工方出于降低用工成本和提高招聘效率的考虑,倾向于在非核心岗位采用灵活用工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形式。

3.新型灵活就业的新特点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发展灵活用工平台

灵活就业规模的快速扩张提高了企业及劳动者对现有灵活用工匹配机制的要求,而灵活用工平台具有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优势,可以有效促进灵活就业、优化人才配置并提供高质量服务。而且,由于灵活用工模式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企业和个人在涉税问题上存在不少风险点。比如在结算酬劳时,往往会出现个人无法向企业开具发票而导致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情况。

此外,灵活用工模式会涉及一些新的财税风险,企业很容易涉嫌违规经营,陷入被财税部门稽查的困境;个人也会面临纳税遗漏、社保缴纳困难等诸多麻烦,而灵活用工平台则可以有效化解这些问题。面对蓬勃发展的零工市场,亟待进一步发展灵活用工平台,不断完善和优化灵活用工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积极探索业务新模式和发展新路径,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体验,激发数字创新动能,全面促进可持续发展。

4.灵活用工平台的缺位会导致大量财政税收外流

灵活用工平台的建立需要地方政府的关注与政策支持,如果地方缺少必要的灵活用工平台,会导致大量财政税收外流。比如我国有的省份拥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000多家,但是尚未建立自己的灵活用工平台。如果按照1%的比例使用外省的用工平台,财政税收外流就将近百亿元;而实际上省内人力资源公司与外省的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企业的比例远远高于1%,大约在5%左右,这样灵活就业产业财政税收外流将超过四百亿元。以某人力资源服务集团为例,目前借助江苏省的灵活用工平台“盯个活”来开展我省的灵活用工业务,每年为江苏省纳税6.72亿的增值税;再以另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利用河南省和山西省的灵活用工平台,每年为河南和山西省两省纳税超过1个多亿,这些都导致了地方零工经济财政税收的大量外流。

三、推进我国灵活用工平台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尽快出台政策扶持灵活用工新经济平台发展

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灵活用工平台发展,支持灵活用工、人才招聘等领域平台企业拓展新业务、新场景。一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赋能灵活用工平台。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强调运用数字技术、打通数据接口、开发适应就业多样化需求的灵活用工平台。二是打造平台业态的整体协同。对于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科技服务、循环经济物流等平台也多管齐下,助力发展,突出全方位的协同性。三是加强政府部门的协同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和相关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整体营运效率。这对于汇聚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灵活用工领域平台企业大有裨益。

2.对资质优异的人力资源公司发放合法的代征证

一是“委托代征”是灵活用工平台能运转的关键。即税务局把征税的权力在一定范围内暂时让渡给企业,相当于代理税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666 号)》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二是加强对人力资源企业资质和信息的确认是委托代征的前提。委托代征之前需要对人力资源企业的经营资质和行业认证进行确认,还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以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对于委托代征的灵活用工平台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一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是灵活用工平台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即每家灵活用工平台企业都与政府签订一定金额和比例的税收返还。比如有些平台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费却只要5.5%,地方政府会通过各种合规方式把税收返还给平台,可能实际成本只有3.5%,平台公司还可以赚2%的利润。再比如,江苏规定,地方政府对于在当地园区入驻的企业,会对入驻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可以返到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的70%-85%;而重庆规定,地方政府会对入驻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最高可以返到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的60%-80%。

二是灵活用工平台的新型结算业务是打通灵活用工堵点的关键。因为企业对灵活就业个体劳动者的公对私工资结算方式,无法取得合理收入凭证,灵活就业者也没有固定单位代缴税款,容易产生非法资金结算、虚开劳务发票、不合规纳税等问题。而灵活用工平台致力于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完税保证、业务合规性审核和真实性保障,为灵活就业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基础。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保障灵活用工平台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灵活用工平台的运营,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一是建立注册和备案制度,了解平台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资金状况、业务模式、服务内容、用户数量等信息,以便更好地监管灵活用工平台的运营状况,保障用户的权益。二是建立服务内容审核制度,要求灵活用工平台必须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内容,确保平台业务财务真实规范、合同签订真实自主、妥善处理投诉纠纷、合法保护用户隐私等,要求灵活用工平台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加强对灵活用工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建立不合规平台的清退机制,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整治隐匿和转移收入、转变收入性质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限制、终止乃至收回违规平台履行委托代征的资质。

作者:张妍,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