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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古乐”文化金名片岂让折戟在三秦?

2025-11-14 阅读(6478) 香港日报 原创 电子报

「导读」11月11日上午,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上诉西安博物院的合同纠纷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第三十号法庭开审进行公开审理,为独任审判。

香港日报讯 本报西安2025年11月13日电 (记者 夏冰)11月11日上午,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上诉西安博物院的合同纠纷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第三十号法庭开审进行公开审理,为独任审判。此庭开审前,曾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过一审。人们都在关注的同时发问:岂可让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长安古乐”文化金名片折戟在三秦?

年过七旬的上诉人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代表李铠院长、博士吐槽:“我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旗送到祖国的宝岛台湾,这些文化汉奸却叫我无可奈何,他们的势力太强大了!”此称的“文化汉奸”指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要让“长安古乐”消亡的暗势力。该案因前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方红卫及该省、市文化宣传口的一些领导人接连落马,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难道容许“文化汉奸”逼着“长安古乐”消亡吗?看来只能假以时日,看花开花落了!

因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不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作出的对诉西安博物院的合同纠纷一案的下判【(2024)陕0103民初1219号】并表示,此判所述基本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被迫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此上诉,请求依法撤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的此民事判决,将此案发回该院重新审理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本诉请求、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此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记者观察并聆听了此案庭审全程,亦有众多关心此案的人士在庭旁听。

李铠博士告诉,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的上诉此案的理由之一是,该判决对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只字未提,对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主张的观点也未予以任何回应,涉嫌故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明确要求,“裁判文书中对证据的认定,应当结合诉讼各方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核实证据等情况,根据证据规则,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必要时使用推定和司法认知等方法,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判断,阐明证据采纳和采信的理由”,不能未经分析论证而直接使用“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之类的表述作为结论性论断。《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要求,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必须有“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即“在诉辩意见之后,另起一段简要写明当事人举证、质证的一般情况,表述为:‘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当事人举证质证一般情况后直接写明人民法院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情况。……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写明‘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应当写明争议的证据名称及人民法院对争议证据认定的意见和理由;对有争议的事实,应当写明事实认定意见和理由”;“说理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逐一进行分析论证,层次明确。对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争议的法律关系、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分析,作出认定,阐明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理由”;“争议焦点之外,涉及当事人诉讼请求能否成立或者与本案裁判结果有关的问题,也应在说理部分一并进行分析论证”。

知见,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必须有“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必须有“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的叙述;必须有“逐一进行分析论证”“争议焦点”的内容……但该案一审判决对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只字未提,且对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的观点也未予任何回应,未见如此作到,涉嫌故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强制性规范要求。

李铠博士强调指出,该判决对案涉协议的属性也没有查清。他叙述了此案涉协议的来龙去脉。他说,长安古乐,又称西安鼓乐、西安古乐、长安鼓乐,是我国境内迄今发现并保存最完整的大型民间器乐乐种之一,被誉为“古代的交响乐”。这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结晶和见证,其完整地保留了汉唐宫廷音乐、西域丝路音乐、中华民族民间民族音乐与佛教、道教音乐的八个核心要素(乐律、乐调、乐谱、乐曲、乐器、乐式、乐史、文化),庄重、肃穆、高雅,现存超过两千八百首古谱、古曲,乐谱依然沿用古老的俗字谱(工尺谱系列),其音乐基因领先世界。长安古乐因安史之乱随宫廷乐师的流亡而流入民间,后逐步分为僧、道、俗3个流派,明清时达到鼎盛,流传于古长安、今西安地域及周边。

陕西省对这一重要文化遗产极为重视,曾多方采取保护、抢救等措施,使之在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唐寺(荐福寺)、唐塔(荐福寺塔)和“唐传长安古乐”共同组合成唐代皇家寺院•荐福寺“三唐文化”遗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联合申报(一带一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现今,长安古乐成为中国二十二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陕西七项中的第一项。从此,长安古乐开始向世界传播中华礼乐文明、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传播中国好声音,多次受我国外交部、文化部、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指派,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访演出并参与国内外重大庆典活动,成为传承中华文化遗产的排头兵,在全世界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力,被世界音乐、历史考古、文化旅游界等誉为“世界音乐活化石”“陕西千年活文物”“汉唐遗音原生态”,成为西安、陕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展示中华文明、增强文化自信的一张金名片。

西安市相关部门对长安古乐的保护曾十分重视。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2004年4月21日牵头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宗教局等共同发出《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宣发【2004】17号)并下设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要求对长安古乐坚持保护、传承、传播、利用并重的方针,将长安古乐的保护开发列入议事日程。根据该文件成立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时,而今的西安博物院叫“西安市小雁塔文管所”,其负责人孔正一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负责人李铠均为该领导小组下设的“长安古乐”开发研究专家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其中孔正一还担任了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记者了解到,西安博物院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法定职责之一是“保护文物古迹,弘扬民族文化。举办各类文物文化展览,开展国内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范围含唐荐福寺、唐荐福寺塔(俗称小雁塔),同时承担作为“长安古乐”保护、传承基地的职责;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业务范围是“古代音乐的传承、保护、研究、发展、学术交流活动”等,是社会公认为保护、传承、传播、利用“长安古乐”的骨干团队。

李铠博士认为,孔正一履行上级行政机关的指令、以“西安市小雁塔文管所”所长身份对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长安古乐”,在西安博物院受托管理的荐福寺内设立传承、保护“长安古乐”的基地,是职务行为,西安博物院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签订的合作协议,是行政协议,并非一审下判所称的只是利益分红的民商事协议。

李铠博士相继介绍了与西安博物院签订合作协议的背景:2019年7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元月在视察西安博物院时对新时代博物馆工作和文化建设的“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指示,遵照文化和旅游部建立文旅、文物、非遗融合的文旅小剧场、举办文旅融合演出的文件精神,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指导西安博物院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签订了关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在西安博物院·荐福寺方丈殿开展长安古乐非遗音乐文旅专场商业演出的合作协议,其中明确西安博物院是长安古乐保护和传承基地。

遵照国家文旅部、文物局2019年6月发布的开展文旅文物非遗融合小剧场演出而做出最早响应的陕西,由时任西安博物院院长、优秀的文物事业管理者余红健与陕西古代音文化研究院院长、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长安古乐非遗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李铠签订了双方合作创办“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的合作文件,落实了西安博物院作为西安市委、宣传部指定的长安古乐保护传承基地的责任担当。

自此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与西安博物院紧密合作,常态化举办“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开创了全国首家非遗文旅融合发展小剧场演出模式,被誉为古都西安的“丝绸之路唐乐会客厅”。2022年,“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荣获西安市2021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项目竞赛二等奖,并被选入“2021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2023年,在“榜样的力量”聚焦陕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中,“长安古乐丝路文旅音乐会”项目受到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国互联报新闻中心表彰,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被评为“榜样单位”,执行院长孙晓奇和常务副院长郭曼被授予“榜样人物”称号。据不完全统计,其合作协议签订后,虽受三年疫情和一年闭馆装修影响,长安古乐演出仍然超过5000场次,接待中外游客观赏超6万人次,深受广众欢迎。

大家从中看到了长安古乐非遗演出的重要社会贡献。国家文化旅游部在2019年6月发出“大力开展文物文旅非遗融合小剧场文艺演出”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在2023年7月14日发出关于“暑期做好博物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都强调“要保持线下售票渠道畅通”。“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利用方丈殿仅有120平米的面积演出小剧场,自2019年7月开办“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以来,每年总收入超过300万元,上交西安市财政超过130万元,同时为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提供长安古乐非遗保护传承经费创收200万元,解决了20多名民间长安古乐非遗传承人和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灵活就业,实现了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安鼓乐、“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长安古乐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安佛乐文化传承经费的自给自足。开创出不靠财政拨款发展非遗保护、良性发展的道路。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自2019年开展文旅非遗融合小剧场“长安古乐文旅音乐会”演出后至2025年期间,未再申请和接受政府对非遗保护项目的专项拨款补助。此前,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承担这三项非遗项目保护传承责任,省市主管部门每年还需提供一定数额的保护传承经费。此前同时,西安博物院在前几十年的经营中,此处场地租金每年最多才收入8万元。

然而,在时任西安博物院主持工作的党委书记、副院长甘某某的非法越权行为下,未经请示上级和与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的沟通及与合约方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并经同意下,于时年7月15日单方面违约下达了停止长安古乐非遗文旅音乐会之前双方约定的线下景区门口售卖长安古乐演出票的决定,直接违反了2023年7月14日国家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暑期博物馆开放工作的文件精神”中所载的“继续做好线下售票工作”。但是,西安博物院却在《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宣发【2004】17号)有效力的情形下,先在2023年7月15日起单方面决定停止履行对“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宣传、售票等项义务,违反合作协议;随后强行将“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演出场地招标出租(被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紧急叫停),还以合作协议届满为由将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起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强迫腾交此演出场地。

以长安古乐为标识的汉唐音乐和丝绸之路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独占鳌头。该项司法诉讼案件,实质上是一次抵抗西方思想殖民认知战的“文化保卫战的西安事变”。西方思想殖民认知战从21世纪初就瞄准了西安,文化汉奸里应外合极力打压贬低西安地区自古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把汉唐音乐和丝绸之路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性项目长安古乐,弱化为明清以来西安地区流传的民间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安鼓乐”,阉割了两千多年的中国音乐文脉,也割断了万年中国音乐文化传承,借此助推了西洋音乐文化的“普世价值”。在阻挠长安古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赵正永、魏民洲、方红卫、刘宽忍、姚立军等腐败分子文化汉奸已经相继露出了狐狸尾巴。在这种西方思想殖民认知战白色恐怖环境下,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保护传承长安古乐,二十多年文化抗战持久战的“文化保卫战西安事变”,该有个伸张天道公理、公平正义的评判了吧!?

自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以来,国家文物局直管的国家历史博物馆除每日发放额定的免费参观券外,有按比例每日出售收费的文物文旅融合展览收费项目的门票。在上诉人提供给一审法院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中有此类证据,但一审中未予采信,造成事实不清、法条不合等不公下判。这是一次抵制西方文化思想入侵和非遗文化传承优秀的文化保卫战。

李铠博士在二审庭审中陈述,西安博物院的上述行为均未向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或西安市委宣传部等请示,却以实际行动拒绝承担《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宣发【2004】17号)中规定的保护、传承长安古乐的义务,拒绝履行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保护和传承长安古乐的指示,拒不妥善安置“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的演出场地,欲使长安古乐这一文化金名片折戟于三秦。为保护长安古乐,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陕西省、西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提交过约三十项议案、提案,西安博物院竟敢不为所动、依然妄为。

记者了解到,针对政协陕西省委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保护开发西安鼓乐、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60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8月26日发出复函(市政办提函[2024]32号)。该复函重申市宣发《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17号)的相关规定精神,认为常态化举办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设立长安古乐博物馆不仅保护利用了西安鼓乐,又提升西安市民及国内外游客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知,有助于以文化带动西安文旅事业更好地发展。该复函明确指出,西安博物院是“长安古乐表演驻地”,“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可以在西安博物院内荐福寺门口及美团、大众点评报线上售票。此复函称,西安市将继续坚持开放思维、创新思路,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物活化利用、非国有博物馆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长安古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力度,让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活力。该复函同时还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委),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西安博物院在庭审中竟然声称该复函他们没有收到,对他们没有约束力。真是岂有此理之奇?!

李铠博士反驳道,此复函你们没有收到,案涉协议是在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宗教局等部门共同成立的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为传承和保护、实现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安古乐”这一社会公益目发布的,而你们所称上级指示你们不再支持“长安古乐”,这上级指示在哪里呢?请能予出示!西安博物院在此庭审中,自始至终都未能提交有此“上级指示”的证据、证明、依据等。涉嫌谎称!

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除提交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8月26日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06号提案的复函》(市政办提函【2024】32号)外,还提交了西安市文物局于2023年10月8日做出的《关于恢复小雁塔“长安古乐丝路非遗文旅音乐会”线下正常售票建议的复函》,明确要求西安博物院保护“长安古乐”。李铠博士质问:难道孔正一离职了,西安市委宣传部的文件就不顶用了、这些文件就废止了?非也!人所共知的常识是,对待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长安古乐”,做好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关系到正确对待民族文化的问题,任重道远,不能人走茶凉,搞封建社会一朝天子一朝臣那一套老百姓是要骂娘的!我们决不可容忍老祖宗的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如此这般的人掐死!?

李铠博士告知,此案还有一个焦点:案涉协议期限届满后,西安博物院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不再续约?!李铠博士认为,案涉协议既然是行政协议,那么众所周知的是,行政协议从制定、履行到解除、续约等,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所以,此案涉协议期满,是终止还是续约?是否可以将“长安古乐”自此赶出荐福寺?……都须经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或西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审定。西安博物院在该案中始终都未能提交所称的相关证据、证明,其此诉前获得的西安市“长安古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或西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批准文书。在西安博物院越权提起此案诉讼的情况下,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却要予以支持,不知有何内情?!李铠博士质疑,此案一审下判造成的后果是,对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长安古乐”,其保护、传承的期限只有5年,这是十分荒唐的!

如前述,“长安古乐”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长安古乐”明确位于西安博物院管理的唐荐福寺内,与这里的寺·塔·乐一起共同成为特别重大、有国际影响的文化金名片。此案一审下判在已知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国际影响的情况下却毫无顾忌,既不将该案提交法官会议讨论、也不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审议,擅自判决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长安古乐”受保护、传承的期限只有5年,如此下判制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恶评,其究竟意欲何为?!李铠博士愤怒地说,如此害国误国,就是文化汉奸行为!他指出,大家都能看懂的西安博物院违约行为,下判竟敢称未违约?!

该案涉协议约定,西安博物院的义务之一是“协助”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推广、宣传、售票”,一审在下判中称也查明了西安博物院在没有向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告知并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竟然不再“协助”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推广、宣传、售票”了!对此事实,西安博物院声称其是接到了“上级指令”,但其始终没有提供可信的“上级指令”,可见其已知道自己违约,却以看不见、摸不着、神秘莫测的“上级”为违约背锅!

诡异的是,人们都已知道西安博物院此行为已构成违约,但下判时竟敢闭着眼睛说西安博物院这样做不违约!这属什么判决?更诡异的是,判决竟然不顾西安博物院与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的协议合法、有效性,擅自认为西安博物院“协助”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售票”是“捆绑销售”。

什么是“销售”?这是最普通知识,游客进入西安博物院管理的荐福寺,不需要购买门票,怎么会出现“销售”的概念呢?但是,观赏、聆听“长安古乐”是需要买票的,此票是西安博物院“协助”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售出的,不愿意观赏、聆听的游客可以不买。据统计,游览荐福寺的游客中能有十分之一的人观赏、聆听“长安古乐”,演奏场所就爆棚,需谨防、绝不允许发生出现拥挤、践踏等事故!想观赏、聆听“长安古乐”的许多人,还会遇到无票可售的现象。一是并没有出现购买两次票的现象,二是买票人比不买票的人少很多,谁捆绑谁呢?这岂能叫“捆绑销售”?但,一审下判竟说西安博物院“协助”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售票”是“捆绑销售”,极力为西安博物院的违约行为开脱,哪怕这个理由荒唐、奇葩、沦为万古笑柄也在所不辞。这还是人民法院郑重、严肃、合格的法律文书吗?

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为在习近平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方法路径。

陕西古代音乐文化研究院表示,真切希望陕西省、西安市的相关部门不要让“长安古乐”这张文化金名片折戟在三秦!此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庭审后,李铠博士仍满脸愁容:我们真希望陕西、西安的领导做到真正懂政治、懂业务、懂文化、懂民情,谨防再现赵正永、刘宽忍、魏民洲、方红卫等混混子给添堵,给共和国添乱了!

此案最终结局如何?人们都在密切关注,世界各地关注的人们相信会有一个经得起检验的可信结果回应吧?